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产品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文化用品;仪器仪表维修;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服务);光学仪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