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二氧化碳灭火器检测年限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也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充装再充装应由维修部门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方法进行,不得随便更改灭火剂的品种,重量和驱动气体压力。 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每具灭火器的筒体上都有生产日期)算起,达到规定的维修年限后送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报废,维修中筒体经水压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也报废。 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外观、结构及总质量检查
用目测方法观察灭火器外表,结构、外部配件是否符合要求,铭牌及维修合格是否;推车式灭火器逐具称取灭火器总质量。
灭火剂充装量检查
先称出灭火器总重,确认灭火器内压力泄空,卸下器头,倒出灭火剂。再装上器头,称出灭火器空重,将灭火器总重减去灭火器空重即是灭火剂充装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干粉灭火器
灭火器(Fire extinguisher)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世界支灭火器在1834年诞生于伦敦,由乔治·威廉·曼比发明。 灭火器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分为手提式、推车式等不同类型,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灾起因而设,包括泡沫、干粉、卤代烷等。
洁净气体灭火器只能按铭牌上规定的灭火剂和剂量充装。 从 1211 灭火器中取出灭火剂时,应使用密闭的 1211 回收系统。取出的 1211 灭火剂应经净化处理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时,才可以循环使用。 可再充装型贮压式灭火器的充压须符合灭火器铭牌上所规定的充装压力的要求。充压时不得用灭火器压力指示器作计量器具,并应根据环境温度变化调整充装压力。 露点低于-55℃的工业用氮气、纯度 99.5%以上的二氧化碳以及不含水分的压缩空气,方可用于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和洁净气体灭火器的驱动气体,驱动气体的种类应与灭火器铭牌或贮气瓶上标注的一致。再充装后的灭火器逐具进密性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