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二氧化碳灭火器检测依据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灭火器(Fire extinguisher)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世界支灭火器在1834年诞生于伦敦,由乔治·威廉·曼比发明。 灭火器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分为手提式、推车式等不同类型,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灾起因而设,包括泡沫、干粉、卤代烷等。
灭火器有多种类型,适宜扑灭不同种类的起火灾, 使用方法也不尽相同, 常见的有: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灭火器的存放环境温度应在-10-45℃范围内。 灭火器放置处,应保持干燥通风,筒体受潮腐蚀。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以免影响灭火器正常使用。 灭火器(Fire extinguisher)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世界支灭火器在1834年诞生于伦敦,由乔治·威廉·曼比发明。 灭火器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分为手提式、推车式等不同类型,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灾起因而设,包括泡沫、干粉、卤代烷等。
干粉灭火器至少要两年定期充压或更换。根据公安部下发的《灭火器维修》GA95-2015,第七章 报废与回收处置 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年限的,应报废: 水基型灭火器——6年; 干粉灭火器——10年; 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废: 永久性标志模糊,无法识别; 气瓶(筒体)被火烧过; 气瓶(筒体)有严重变形;气瓶(筒体)外部涂层脱落面积大于气瓶(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气瓶(筒体)外表面、联接部位、底座有腐蚀的凹坑; 气瓶(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气瓶(筒体)内部有锈屑或内表面有腐蚀的凹坑; 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 气瓶(筒体)的联接螺纹有损伤; 气瓶(筒体)水压试验不符合6.5.2的要求; 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 由不合法的维修机构维修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