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技术方案给大家讲解一下灭火器维修期限是多少。
维修期限:
1、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后,每满1年应送修;
2、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后,每满2年应送修。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必须报废: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是8年。
2、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是10年。
3、水基型灭火器的有效期限为6年。
外观检查发现有筒体严重锈蚀、筒体严重变形、结构不合理、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未取得生产厂家生产、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等情况的灭火器作废品处理。 灭火器年检的时间 灭火器每年送检灌气送检一次。 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到规定期限时,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泡沫灭火器存放应选择干燥、阴凉、通风并取用方便之处,不近高温或可能受到曝晒的地方,以碳酸分解而失效;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以冻结;并应经常擦除灰尘、疏通喷嘴,使之保持通畅。 将喷头对准火源。 压把手开关,就可以喷出灭火剂。 灭火器在运输和存放中,应避免倒放、雨淋、曝晒、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物质。 灭火器的存放环境温度应在-10-45℃范围内。 灭火器放置处,应保持干燥通风,筒体受潮腐蚀。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以免影响灭火器正常使用。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变形、变、老化或断裂,否则更换;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采用压把式阀门; 灭火剂量大于等于4kg的灭火器,应更换带间隙喷射机构或增装喷枪。无法更换的应报废; 机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管从桶身上进入桶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报废; 简易式灭火器不得重复灌充维修。简易式灭火器是指充装量小于1kg并由一只手指开启的不可重复充装使用的贮压式灭火器。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年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ABC(磷酸铵盐)干粉通常为淡黄,喷射出的粉末精细无杂质,将喷出的粉末进行充分加热后留有较少残留物; 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也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充装再充装应由维修部门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方法进行,不得随便更改灭火剂的品种,重量和驱动气体压力。 灭火器经功能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维修单位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灭火器每五年和每次再充装前要对其主要受压部件,如器头、筒体等应进行水压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便用。试验后应及时干燥处理,并检查内壁,不应有明显锈蚀。水压试验不合格,不准用焊接等方法修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