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541洁净气体灭火器检测内容灭火器每年送检灌气送检一次。
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到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化学泡沫、酸碱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维修技术要求的一般规定:
维修前应对灭火器逐具进行检查,确定并记录灭火器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基本参数等信息;灭火器维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对灭火器进行外观检查,确认灭火器的规格型号以及是否属于报废范围;检查灭火器的内部压力,只有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方可拆卸;对确认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进行报废处理;
对确认不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筒体、贮气瓶、器头和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组件逐个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清洗,干粉、二氧化碳及洁净气体灭火器应将筒体干燥后使用;检查灭火器配件,更换密封件和已损的部件。
干粉灭火器至少要两年定期充压或更换。根据公安部下发的《灭火器维修》GA95-2015,第七章 报废与回收处置
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年限的,应报废:
水基型灭火器——6年;
干粉灭火器——10年;
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废:
永久性标志模糊,无法识别;
气瓶(筒体)被火烧过;
气瓶(筒体)有严重变形;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变形、变、老化或断裂,否则更换;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采用压把式阀门;
灭火剂量大于等于4kg的灭火器,应更换带间隙喷射机构或增装喷枪。无法更换的应报废;
机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管从桶身上进入桶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报废;
简易式灭火器不得重复灌充维修。简易式灭火器是指充装量小于1kg并由一只手指开启的不可重复充装使用的贮压式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