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七氟丙烷灭火器维修技术方案灭火器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灭火器内放置化学物品,用以救灭火灾。灭火器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灾起因而设。使用时必须注意以免产生反效果及引起危险。
灭火器不管是否使用过,超过出厂的保质期限时,送到灭火器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外观检查发现有筒体严重锈蚀、筒体严重变形、结构不合理、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未取得生产厂家生产、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等情况的灭火器作废品处理。 灭火器年检的时间 灭火器每年送检灌气送检一次。 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到规定期限时,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化学泡沫、酸碱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法律依据《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干式消防竖管应设置消防车供水接口。
消防车供水接口应设置在首层便于消防车接近和的地点。
竖管顶端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年限的,应报废: 水基型灭火器——6年; 干粉灭火器——10年; 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废: 永久性标志模糊,无法识别; 气瓶(筒体)被火烧过; 气瓶(筒体)有严重变形; 气瓶(筒体)外部涂层脱落面积大于气瓶(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气瓶(筒体)外表面、联接部位、底座有腐蚀的凹坑;气瓶(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气瓶(筒体)内部有锈屑或内表面有腐蚀的凹坑; 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 气瓶(筒体)的联接螺纹有损伤; 气瓶(筒体)水压试验不符合6.5.2的要求; 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 由不合法的维修机构维修过的; 法律或法规明令禁止使用的。 灭火器或贮气瓶的报废应经用户同意,并按6.8.3的要求做好记录。 报废处理时应对灭火器中的灭火剂按6.4的要求进行回收处理。其余固体废物应按相关的要求进行回收利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