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维护蓄电池如何保养
补充充电
1、如果长时间不使用车辆或充电系统有故障,当蓄电池负载电压低于10V,空载电压低于12.4V必须补充充电;
2、采风恒电限流充电方法,多只蓄电池充电必须采用串联连接;
3、充电第一阶段,以蓄电池容量的1/10电流充电,其充电电流为6A。充电至平均每只电池电压达到16A后转为第二阶段充电;
4、充电第二阶段,以蓄电池容量x0.045的
电流充电,如6-QW-60蓄电池,充电电流为60x0.045=2.7A。充电至平均每只电池电压达到16V后再继续充3-5个小时;
5、充电时电解液湿度超过40度时,应采取停止充电,减少电流或物理降温,当湿度达到45度时必须停止充电;
6、充电间保证良好通风,不许有明火和易燃物;
7、充足电标准,电眼为绿色。
保养要求
1、检查蓄电池在车上是否固定好,外壳表面是否有磕碰伤;
2、蓄电池电缆是否连接可靠,排气孔是否有灰尘;
3、通过蓄电池上的电眼检查充电情况和质量状态,绿色表示合格,黑色表示亏电,白色表示电池损坏需要更换。
马格德堡近郊区正在兴建一个"湿处理"装置,在这里除铅蓄电池外,各类电池均溶解于硫酸,然后借助离子树脂从溶液中提取各种金属,用这种方式获得的原料比热处理方法纯净,因此在市场上售价更高,而且电池中包含的各种物质有95%提取出来。湿处理可省去分拣环节(因为分拣是手工操作,会增加成本)。马格德堡这套装置年加工能力可达7500吨,其成本虽然比填埋方法略高,但贵重原料不致丢弃,也不会污染环境。(3)真空热处理法
使用内置电池的器具生产商应该在其生产的产品上按照国家标准标注电池分类标识。 2.3 电池商应该要求国外制造商(或经销商)在出口到我国的电池上按照中国国家标准标注标识,或由商在其的电池上粘贴按照中国国家标准标注的标识。
2.4 使用电池的器具在设计时应该采用易于拆卸电池(或电池组)的结构,并且在其使用说明书中明确电池的使用和安装拆卸方法,以及提示电池废弃后的处置方式。
1.4 废电池污染控制应该遵循电池产品生命周期分析的基本原理,积推行清洁生产,实行全过程管理和污染物质总量控制的原则。 1.5 废电池污染控制的重点是废含汞电池、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逐渐减少以至在一次电池生产中不使用汞,、、低成本收集、回收或处置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以及其他对环境有害的废电池。
1.6 废氧化汞电池、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该按照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法规、标准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