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水等级
设计人员在进行防水设计时,要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等来确定防水等级,然后根据防水等级、防水层耐用年限来选用防水材料和进行构造设计。工程防水等级
1 级 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2 级 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
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m2,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不超过一处
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防水面积的6%,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 m2,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不超过4处
3 级 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3 m2,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5L/d,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
4 级 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 m2.d,任意100 m2防水面积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 m2.d
说明:当前,提出一个符合我国地下工程实际情况的防水标准是十分必要的,本条文是根据国内工程调查资料,参考国外有关规定数值,结合地下工程不同要求和我国地下工程实际,按不同渗漏水量的指标将地下工程防水划分为四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