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民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供应信息分类 > 商务服务 > 中介服务 > 其他中介服务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 供应商:
    宿迁民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 价格:
    面议
  • 最小起订量:
    1件
  • 地址:
    宿迁市宿城区电子电气产业园孵化基地6幢6号
  • 手机:
    18563256178
  • 联系人:
    李总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 产品编号:
    154372165
  • 更新时间:
    2020-01-13
  • 发布者IP:
    27.215.138.204
  • 产品介绍
  • 用户评价(0)

详细说明

  责任主体与实施主体

  评估责任主体。要根据“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确定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

  (一)由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作出决策的党委、政府为评估责任主体

  (二)由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部门决策的,作出决策的部门为评估责任主体;由几个部门共同作出决策的,牵头部门为评估责任主体第八条评估实施主体。评估实施主体具体负 责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

  (一)由各级党委、政府作出决策的,提出决策建议的部门是评估实施主体;几个部门共同提出决策建议的,党委、政府指定的部门是评估实施主体,其他部门参加评估工作

  (二)由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部门作出决策的,该部门应当指定评估实施主体

  (三)各级党委、政府的几个部门共同作出决策的,牵头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共同确定评估实施主体,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评估工作

  (四)评估实施主体要在重大决策实施前,适时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后要报送决策机关审核。

  各级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检查下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