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快递代收点与快递驿站的普及,在方便了收件人的同时也提升了快递人员的工作效率,这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明明家里有人,快递员却在未与收件人商量的情况下把快递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然后短信或电话通知,这样的做法真的合规吗?

  家住石景山区的韩先生,最近因为这件事可发了愁。韩先生向环球网科技记者表示,自己五天前在淘宝上买的物品现在还没有收到。但是查询物流记录后显示快件已由本人签收,韩先生非常不解打电话联系卖家,卖家让他向物流公司询问此事。

  “我看到物流记录最后有关于派件员的联系方式,我便给他打了电话。质疑他为什么要点击收件人已经签收快件,他却告诉我当时递送时效快过了为了应付考核就点了已经签收快件,并且因为自己手里快件较多,就把我的快件放在了小区内的快递驿站中的快递柜里。但是我问他为什么也不打电话通知我一下,而且家里一直也有人在,他却说当时可能快件较多就忙忘了。”韩先生告诉记者,他当时很生气,指责了快递员的工作不负责任,如果是生鲜类食物一直放在快递柜里早就坏了,而这位快递员支支吾吾说了半天自己实在送不过来后给了韩先生一个快递柜的取件码便挂了电话。韩先生向环球网科技记者无奈地表示,自己明明付了运费的钱,收件地址写的也是标有家里门牌号的地址,楼层也有电梯,为什么快递员连招呼也不打就把快件放在了快递柜,还私自替收件人签收。

  随后,韩先生拨打了该快递员所在快递公司——申通快递的客服电话,向客服人员反映该情况后,该客服人员表示会核实此事件,一经发现事情属实,将会对快递员作出严肃批评,也对发生在韩先生身上的情况表示抱歉。

  “我知道都不容易,送快递的人员也很辛苦,你可以不送上门,但是你不能私自替我签收快递啊,物品出了什么问题谁来负责?而且就算你放到了快递柜,你也应该事先给我打一个招呼。而且取件码收件要先关注相关网站或者微信号,年轻人对于这种事情在行,我们岁数大一点儿的玩儿不转。”韩先生说。

  越来越多的社区附近开始出现快递驿站、快递柜等,对于收取件不方便的人群来讲是一个福利。但如果家里明明有人,快递人员却因为私人原因不愿意送货上门,这样的服务到底是提供便利还是为消费者陡增烦恼呢?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显示,在今年5月1日即将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对快件投递有明确的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其中,明确规定需要收件人当面验收,如果快递员在不经与收件人商议的情况下私自将快递物品放置快递柜,显然这不合规定。

  如今,随着快递行业的多元化发展,未来快递驿站、快递柜等便民举措将会越来越多,但毫无疑问,送货上门是快递人员应当考虑的第一优先服务。在遇到特殊的配送情况时,也应在与收件人商议后来确定快递货物如何递送。此外,快递企业应该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培训,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以及明确责任范围,让管理有法可依。

  消费者知情同意永远是不可动摇的原则,这与“最后一公里”配送多样化并不矛盾,更是服务行业必须坚守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