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社会组织正跨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作为具有全国视野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在这样的时代发展进程中,将发挥突出的作用,承担历史的重任。在新时代大变革下,对于库存积压商品流通和易货贸易行业领域来说,也发生着一些重大的变化。
  重大变化之一:“去库存”已上升为国家任务
  2015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结构性改革任务十分繁重,战略上要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战术上要抓住关键点,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
  此后,连续三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强调了“去库存”等任务的重要性。
  2018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第三部分再次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继续抓好“三去一降一补”(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从一个无人问津的领域,上升到国家宏观任务层面,这一巨大的跨越为行业发展带来新的动力和重大机遇。
  重大变化之二:“促进库存积压商品流通”写入国家级专项规划
  “十二五”期间,中库会曾主动建言商务部规划编制工作小组,递交了《关于盘活我国库存积压商品的若干建议》,引起编制小组的高度重视。商务部署名复函毛德鼠会长,对中库会的建议表示感谢。函中指出,解决好库存积压商品问题不仅有利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还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并采纳中库会建议在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增写“加强库存积压商品统计分类和信息发布,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盘活库存积压商品。”
  “十三五”期间,中库会再次向政府建言被采纳。由商务部、发改委等10大部委联合发布的《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促进二手商品和库存积压商品流通”,将库存积压商品与旧货(二手货)区别表述,不再混淆二者的概念,更加科学、规范。这也是全体从业人员的共同诉求和心声。 
 
 
  重大变化之三:库存积压商品流通领域有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012年6月1日,由中库会承担起草的我国首个库存行业标准《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经商务部批准正式发布实施。这标志着库存积压商品流通作为一个特殊的新行业,得到了政府部门的认可,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随后,中库会相继承担编制了《库存积压商品流通市场》、《商品折扣规范》、《库存商品易货交易规范》、《库存折扣商品网上交易管理规范》等行业标准。
  2018年5月1日,经国家标准委批准,由中库会承担起草的我国首个库存领域的国家标准《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术语和分类》即将颁布。这标志着我国库存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重大变化之四:国家职业分类大典鉴定估价师职业新增库存积压商品
  新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在第四大类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中,鉴定估价师职业定义修改为“对旧货,库存积压商品,罚没、抵押或收藏物品价值鉴定和评估工作的人员。”该定义原文采纳了中库会提出的修订建议,首次将“库存积压商品”纳入鉴定估价师的职业定义。纠正了将旧货与库存积压商品混淆的误区,肯定了库存积压商品鉴定评估的必要性,为开展库存积压商品流通行业的鉴定估价师培训工作提供了依据。
  中库会与中国商业联合会合作举办的全国首期库存积压商品鉴定估价师培训班正在报名中,欢迎广大企业及相关人士报名。
  重大变化之五:我国颁布首个易货行业标准,易货贸易迎来发展春天
  易货贸易是盘活企业库存、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形式。为引导这一领域发展,中库会在2013年初向商务部申报了易货行业标准项目。还牵头发起筹备成立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在北京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筹备会,与会专家、企业代表充分研讨了成立联合会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一批优秀企业家积极参与,成为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员。
  在中库会的努力下,2015年2月5日,国务院国资委复函建议由中库会牵头做好组建中国易货贸易联合会工作。
  2015年5月17日,由中库会主办的首届中国易货贸易论坛暨《库存商品易货交易规范》行业标准实施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以首个易货行业标准实施为契机,易货行业的星星之火已在全国各地点燃。
  
这些重大变化为继续开展和从事库存积压商品流通的工作带来了重大机遇,指明了发展方向。中库会诚邀各界志同道合的朋友,搭乘这趟发展的快车,在谋求转型升级之路上,一同奔向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