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世量,历史价值,恰到好处的精致美,都是稀缺。收藏,就是收藏稀缺。

拍卖是一个平台,可以供买家买到非卖品,确保交易安全,保真、保质、保值!

拍卖的作用好处:

 

通过一个卖方(拍卖机构)与多个买方(竞买人)进行现场交易,使不同的买方围绕同一物品或财产权利竞相出高价从而在拍卖竞价中去发现其真实价格和稀缺程度,避免交易的主观随意性,更直接地反映市场需求,最终实现商品的最大价值。

拍卖的定义:

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拍卖的三个基本特点(或基本条件):

1.拍卖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买主。

即凡拍卖表现为只有一个卖主(通常由拍卖机构充任)而有许多可能的买主,从而得以具备使后者相互之间能就其欲购的拍卖物品展开价格竞争的条件。

2.拍卖必须有不断变动的价格。

即凡拍卖皆非卖主对拍卖物品固定标价待售或买卖双方就拍卖物品讨价还价成交,而是由买主以卖主当场公布的起始价为基准另行应报价,直至最后确定最高价金为止。

3.拍卖必须有公开竞争的行为。

凡拍卖都是不同的买主在公开场合针对同一拍卖物品竞相出价,而倘若所有买主对任何拍卖物品均无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竞争行为发生,拍卖就将失去任何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需要有个完全公开、平等竞争、透明度高的市场环境。拍卖正是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复生。这种特殊的买卖方式具有购买对象集中、购买过程简捷、价格合适、公开性强、法律约束力显著等特点。它不但给一些不经常流通的商品开辟了一条合理、快速流通的渠道,而且有利于抵制和防止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