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及法律后果(一)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1、因主体不适格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股权转让行为,且该行为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根据《民法典》百四十五条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XX%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协议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分,违约方应予赔偿。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成,则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关系属于“信托”关系。但因我国信托立法尚处于初步状态,虽然《信托法》已,而相关理论与配套法律并未跟上,将两者关系贸然定为信托关系,不利于保护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以普通债的关系更为符合实际。当然,信托实质上也是属于债。购买了公司的股权后即可成为公司的股东,那么在持有股权后股东也是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相互转让其或者部分股权的,在出资时因为一些情况也是可以不在股东名册以及出资明书中显示自己的名义,在这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也是被叫做隐名投资人的。
股权转让中剥离资产涉及的税收:
股权交易过程中,受让方通常会要求目标公司原股东将目标公司的不良资产剥离,并清理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
股权转让前,如果目标公司将其不良资产剥离给原股东,目标公司应当按照转让资产缴纳相关税收。同时,目标公司与原股东之间剥离资产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应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