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股权转让多久
14.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至少三次的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的,还应当提交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注意: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包括消欺诈即合同一方根据法律或者诚实信用原则,具有对事实予以说明的义务,但是行为人却故意不说明。根据《民法典》百五十七条规定可知,行为人因该可撤销行为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返还必要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院或仲裁机构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不能使不诚信的当事人因合同被撤销而获益。合同被撤销的情况下,当事人所承担的缔约过失责任不应超过合同履行利益。
(一)合同无效的观点。持有该观点的人认为,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未经其他股东的同意,侵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该观点咋一看,似乎很有依据,其实不然。(二)合同效力待定的观点。持有该观点的人认为,股权转让合同在经其他股东同意前,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该观点的前提也是将隐名股东的股权看作是公司法下股权。但该观点较无效观点更为科学的一点,在于其认为效力并非无效。而是,股权转让未必侵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未必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应给予合同一方履行合同的期间,若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转让有效;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合同因无法履行而无效或应予解除。
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利弊
1、股权转让受法律法规的限制少,资产转让受法律法规的限制多,如采矿权的转让,要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2、股权转让仅涉及所得税和印花税,税收负担相对较轻;资产转让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收负担相对较重。
3、股权转让受让方有可能承担目标公司的潜在负债,收购风险大;资产转让受让方不承担转让方的潜在负债,收购风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