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出资,意味着其在作出同意决定的时候,放弃在一定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因为对外转让出资,亦即不向其他股东进行内部转让出资。其他股东如果在得知转让条件后意欲购买,应当作出不同意对外转让的决定,并进行购买,反之可以推定其不愿购买。3、行使期间的起算是相对于既定条件而言的。每当转让出资股东确定出一个更为优惠的转让条件,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期就应当重新计算。也就是说,如果转让出资股东事后与第三人的转让条件较之事先通知其他股东的转让条件更为优惠,则其他股东原先作出的不购买表示,对其优先购买权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仍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出资转让条件后的合理期间内享有优先购买权。
1、甲方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XXXX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股权转让一般程序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转让的可行性,分析股权转让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聘请律师出具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做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4、出让方若为国有、集体企业,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5、评估、验资。
合同履行
第一次付款:2017年9月18日,A公司支付5000万元至B公司账户,用于清偿两条生产线的设备款。
第二次付款:2017年11月15日,A公司支付6000万元,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支付到原股东账户。其中:4500万元由原股东给B公司,用于偿还B公司的银行借款,其余1500万元留给原股东。
第三次付款:2017年12月31日,A公司支付4000万元到B公司账户,用于清偿B公司债务1200万元,其余2800万元作为股利,由B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给原股东。